永嘉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的公示

2021/04/06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根据永嘉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查纠问题方案和顽瘴痼疾整治方案,现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面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一、重点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不如实记录报告。政法系统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转递涉案材料、打探案情、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和办案人员不按规定记录、报告。政法干警与当事人、律师等特殊关系人不当交往,搞利益输送。

  二、重点整治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政法干警利用司法权力和影响力,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政法干警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政法干警违规参股借贷,政法系统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领导干部任职单位管辖业务范围内从事有偿社会中介服务,政法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开办歌厅、旅馆、棋牌室等经营性场所。

  三、重点整治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不认真履职,对罪犯的立功或重大立功证据材料、病情鉴定等审查把关不严,与司法监狱人员、罪犯亲属等串通,为罪犯违规减刑、假释等出谋划策。受人请托为相关刑事诉讼案件请托说情,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上为犯罪分子谋取不当利益,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四、重点整治有案不立问题

  有案不受,对涉案警情、群众上门报案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受案手续,或者推诿扯皮、故意阻挠甚至人为造假;对涉案警情受案后拖延不办,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决定;不依法告知,对涉案警情受立案后,未依法出具受案回执或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等;对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案件不及时立案、变相限制立案、拖延立案。网上立案程序繁琐,诉讼服务人员引导指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网上立案不积极,网上立案率低。落实“四零”服务不到位,立案服务态度不端,对待当事人冷漠,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到位。

  五、重点整治压案不查问题

  受立案后不依法及时开展侦查(调查)取证工作,不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对不构成犯罪的,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保证金不及时退还;行政案件不处罚或降格处罚、无正当理由不执行行政拘留、不符合调解范围而以调代处,对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需要行政处理而不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对不符合法定中止诉讼事由的案件不当中止诉讼;对不符合扣除审限条件的案件扣审冲抵审限;审限管理不严格,无正当理由超法定审限不结案;严重超审限拖延办案,案件久押不决。

  六、重点整治有罪不纠问题

  不严格依法行使裁判权,滥用自由裁量权。徇情枉法,枉法裁判,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重罪轻判甚至有罪不判,让犯罪分子逃避打击,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七、重点整治违反回避规定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原法院工作人员违规执业及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在职政法系统领导干部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领导干部任职单位管辖业务范围内从事律师职业或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本人不申报、不主动回避;审判执行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所在法院和辖区法院违规代理案件或隐名代理案件。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任职单位辖区内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设立人。原政法干部违规从事律师执业或在律师事务所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

  八、重点整治拖延执行、乱执行问题

  执行案件推进速度慢,财产调查、控制、处置时间过长。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包括查封、扣押或冻结被执行人或案外人财产的价值远大于其应承担的债务金额。违规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案件中未穷尽财产调查、控制、处置措施。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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