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委员郑金平:无障碍公共设施建设,推动残疾人无障碍出行

2021/02/28

  委员名片:郑金平,县天主教爱国会秘书长、沙头镇残疾人专职委员。

  目前,我县持证残疾人已有2万多人。其中一部分残疾人需要依靠轮椅出行,而我县各地中心城区及景区现有的无障碍公共设施十分不完善,远未能满足残疾人出行的基本条件。此次“两会”,县政协委员郑金平带来了《关于加强无障碍公共设施建设,推动残疾人无障碍出行的建议》。

  郑金平说,楠溪江一些景点没有无障碍设施或不够完善,卫生间无障碍设施缺乏。还有上塘中心城区、瓯北街道、三江街道、桥头、桥下等,普遍存在残障人专用道路规划不全,设计和建设不规范,残障人专用通道被占用等情况,尤其是车辆随意占用盲道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问题造成了残障人出行困难,残疾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降低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我们常说:“没有残疾人,只有残障的社会环境。”郑金平表示,关心关爱残障人,切实维护残障人的合法权益,是社会进步的主要标志,也是保护弱势群体的一项民生工作。无障碍设施是残障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因此,建设无障碍设施,保障残疾人正常生活和合法权益,是发展残障人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

  郑金平建议,严格依法建设无障碍设施。抓住我县城市大拆大建、旧城改造这个契机,坚持无障碍建设与新建工程同步进行,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在城市建设的增量中保证无障碍环境的系统配套,在总的设计中可以做到不增加投资成本,又能避免因无障碍设施缺失以后再改造所造成的浪费。

  同时,对规划实施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及时纠正和查处不按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行为,从源头上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强化无障碍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即做到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三同步”,建设单位要吸纳残障人组织和残障人代表参加监督检查验收工程。建议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提高社会各单位的重视程度,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进行维护,制止损坏、违规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行为,确保其正常使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依法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养护、使用等实施管理,不得在无障碍设施上堆物、停车或设置其它障碍,不得将无障碍设施挪作他用,并教育广大群众和业主单位自觉爱护无障碍设施,以便发挥其正常的使用效益。

  此外,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和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社会意义,加大对从事无障碍设施设计、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市民对建设无障碍环境的认知水平,营造全社会关心、了解、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记者:谷亨飞 陈胜豪